
发布日期:2025-06-24 07:00 点击次数:163
厦门网讯(厦门日报记者 刘艳 通讯员 许玉民)如果您发现身边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,赶紧通过“安全随手拍”举报吧。重大事故隐患将获丰厚奖励,哪怕是“小隐患”,查实符合条件的也有100元奖励。
近期,市安委会印发了新修订的《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。新修订《办法》进一步扩大奖励领域和范围,提高从业人员举报奖励,同时还建立了三重保护机制,让举报人放心为守护安全“发声”。
原《办法》于 2018年12月出台。《办法》实施六年来,通过举报线索,有力打击了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,及时消除了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,宣扬了一批正面典型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实施过程中,发现《办法》存在举报受理适用领域范围较窄、符合奖励发放标准的门槛高数量较少等不足,2020年应急管理部印发《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》,明确了企业内部人员举报要提高奖励金标准。为此,市安委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际,对《办法》进行了修订。
新修订《办法》共六章三十五条,主要从强化组织力量、明确举报方式、受理范围、规范核查程序、奖励金发放、保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优化。
其中,新修订《办法》明确,违法情节较轻依法不予处罚的一般事故隐患、非法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;一般事故隐患按隐患等级或者依法可处以行政处罚金额的10%给予奖励,最低200元,最高不超过3000元;涉嫌犯罪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的,可按违法行为对应罚则处罚金额的15%进行奖励;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,经查证属实并进行处罚的,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按30%比例上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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